2015-01-07 17:23:58 来源:
应控制我国超高层建筑的高度与数量
九三学社成员、华东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主任工程师杨琦反映,近年来,随着经济的发展和城市化的进展,我国高层建筑的高度和数量得到了飞速增长,形成了摩天大楼建设的热潮。同时,超高层建筑(也称摩天大楼)的建设也带来了新的问题。
按业内的习惯,建筑高度超过100m的建筑被称为超高层建筑,建筑高度超过250m的建筑被称为超限高层建筑。新的超高层建筑“中心”、“第一高楼”、“核心地标”不断出现。
我国超高层建设的发展目前有下列特点:(1)在大城市中的超高层建设高度越来越高。从上海、天津、深圳到武汉,建筑的最高不断被刷新,建筑高度已超过600m。并形成一定倾向性的社会动态问题。(2)中小城市的建筑高度在当地也在不断被突破,建筑超高层建筑的数量不断增加。在乡镇也有建造超高层建设的项目。(3)除了公共建筑采用超高层公共建筑外,很多城市的住宅也出现了超高层建筑。
超高层建筑也存在一定的弊端。(1)超高层建筑建设成本高,运营费用和维护费用高。(2)存在较高的安全隐患。其垂直交通负荷重、功能复杂,对抗风、抗震、消防、环境、内部交通等方面有着极高的要求。(3)对周边环境造的影响较大。导致城市功能区规划不均衡,形成自然环境的影响,如影响采光、空气流通,造成光污染,产生屏蔽作用、形成热岛效应,周边交通和生活压力的增加等。(4)对节能减排不利。超高层大多无遮挡,辐射热量大,在一定程度上造成了电力等能源的消耗增大。其共用面积大、使用率不高。造成新的城市问题。有报道,建筑高度超过300m后,超高层建筑已失去节约土地的意义,其不适宜居住与办公,只适宜观光。
世界经济发展离不开世界级超高层建筑,同时我们也要注意到繁荣背后的担忧。需要防止潜在风险演变为现实的“资本黑洞”,甚至有可能演化为“劳伦斯魔咒”。在过去的历史中,可以发现世界最高的建筑往往建于盛世,成于衰退。经济衰退或者股市萧条,往往都发生在新的摩天大楼落成的前后。为此建议:
1.超高层建筑的发展应与经济发展相适应
超高层是城市发展不可避免的一种建筑形式。超高层建筑的发展应适度,与所在地区的经济水平相适应,需要有实体经济的支撑。虽然超高层建筑大多由地产开发商投资建设、政府立项的市场行为,但不可否认的是开发商做的是政府想作的事。作为政府部门在发展中切不可采用急躁和功利的做法。
2.严格执行城市规划,适度建设超高层建筑和逐步开发地下空间
各地的城市规划均是通过上级政府审批的,建议各级地方政府应以科学的发展观为指导,不得随意调整超高层建筑的高度,对“天下第一高”攀比。建筑是时代性的,也是历史性的。偏执的高度追求,往往容易忽视将“民主与科学”的决策向制度化推进。超高层建筑无论在高度还是在数量上应适度发展,同样在城市地下空间的开发利用上,从目前的浅层地下空间逐步向中深层地下空间发展。
3.调整对地方政府的考核指标,引导科学的发展价值观
在政府考核指标,建议考虑执行城市规划的力度,不应随意调整规划。比过GDP后,强调民生,部分城市将建设超高层建筑来突出政绩。在任期之内,这也是容易实现的最显著的硬件建设成果。世界很多发达国家对超高层建筑的开发持越来越谨慎态度,已成熟的西方国家已很少大规模发展超高层建筑。大国崛起,是盘旋上升的过程。
我们应尽量避免短期行为,避免将标志性建筑作为政府政绩工程的追求,以避免中国城市建筑的高度竞赛。我们需要正确的科学发展价值观,重视建筑的生态、节能,克服现代城市发展中以建筑高度作为景观的焦虑,在市场经济规律发展中不至于迷失方向。惟恐琼楼玉宇, 高处不胜寒(苏轼)。相信中国人有着中国人的智慧,通过和谐之道,去理解和把握当今的摩天大楼与经济发展的问题。
4.合理进行城市规划,保持城市均衡发展
随着人们对超高层建筑的认识提高,城市规划中应注重生态保护和人本身的生存质量提升,要做到建筑与自然景观的和谐,协调城市环境、比例均衡和尺度宜人、历史文脉的传承等关系。并保持城市的建筑与经济的均衡发展。
总之,我们需要在城市发展和超高层建设中寻找平衡点,构建和谐的生态和社会关系,回归自然,超高层建筑的发展要兼顾安全、环境、实用性等进行综合考虑,研究城市与建筑的生长。超高层建筑的建设不宜以政绩为目的。
上一篇:第一页
下一篇:起重机械的使用要求是什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