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01-10 15:22:42 来源:
建筑施工分会组织科技成果鉴定会
中国建筑学会建筑施工分会于2017年12月24日在山东海阳组织召开了山东核电设备制造有限公司完成的“钢筋挤压增强锥螺纹连接工艺”项目成果鉴定会。成果鉴定会根据《中国建筑学会成果鉴定管理办法》相关规定组织并成立鉴定委员会。鉴定委员会推举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建筑机械化研究分院副院长、中国建筑学会建筑施工分会副理事长兼秘书长刘子金为组长、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中国建筑技术集团有限公司总工李东彬为副组长,鉴定委员会其他成员还有中冶建筑研究院有限公司思达建茂公司总工钱冠龙 、中国核工业华兴建设有限公司总工龚振斌、中国建筑第二工程局有限公司科技部副经理范广军、国核工程有限公司教授级高工庄源、上海核工程研究设计院高工马波等共11位专家组成。中国建筑学会建筑施工分会常务副秘书长吴学松主持鉴定会议。
“钢筋挤压增强锥螺纹连接工艺”是山东核电设备制造有限公司为解决第三代核电站模块化施工对钢筋机械连接接头施工方便、安装速度快,接头质量稳定可靠、连接强度高的施工及质量要求而开展的研究项目。
鉴定委员会认真听取了项目完成单位代表关于项目立项背景、科研过程、测试结果及查新报告的介绍,并现场查看了钢筋挤压增强锥螺纹连接工艺设备及加工演示,经过讨论得出鉴定意见,认为该工艺“确定了可以满足JGJ107-2016中Ⅰ级钢筋接头、CAP系列核电项目中循环加载及应变性能等要求的钢筋压缩率范围;该成果填补了国内空白,达到国际先进水平,具有良好的经济和社会效益”,一致同意通过鉴定。
关于科技成果鉴定工作的相关规定
为促进科技成果鉴定工作规范有序开展,依据《中国建筑学会科技成果鉴定管理办法》,中国建筑学会建筑施工分会(以下简称施工分会)制订科技成果鉴定工作相关规定。
一、施工分会接受国内企事业单位、大专院校等的建筑施工类及与建筑施工相关的科技成果的鉴定委托,组织鉴定活动。
二、申请人为科技成果完成单位或者个人,不存在权属争议。
三、申请单位原则上应为中国建筑学会团体会员或中国建筑学会个人会员所在单位,非会员单位参考本规定执行。
四、申请人需与施工分会签订委托鉴定协议,并承担鉴定相关费用。
五、申请科技成果鉴定的项目已经完成,且技术资料完整。
六、申请人向施工分会提交科技成果鉴定申请表及附件材料。
七、施工分会对申请人的申报材料进行审查,审查后给予明确回复。
八、对审查通过可以进行鉴定的项目,施工分会组织召开鉴定会,并形成鉴定意见,颁发施工分会科技成果鉴定证书。
九、施工分会对鉴定项目文件(包括科技成果鉴定申请表、鉴定证书、鉴定材料等)存档两套,根据中国建筑学会要求可报学会存档其中一套。
十、本规定自2017年12月1日起开始试行。
中国建筑学会建筑施工分会
2017.1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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